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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26年度工勤技能岗位技术等级考评申报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6-03-27 09:17 来源: 浏览次数:

处各部门、处属各单位:

根据《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做好2026年全省机关事业单位工勤技能岗位技术等级考评工作的通知》(苏人社函﹝2026﹞24号)、《江苏省机关事业单位工勤技能岗位技术等级考评实施意见》(苏人社发﹝2024﹞44号)有关要求,现就做好处2026年度工勤技能岗位技术等级考评申报工作通知如下:

一、考评对象

(一)等级工。2026年8月底仍在职在岗,并在“等级工考评范围”(具体范围详见附件1)所列工种岗位工作的人员,符合申报条件者(具体申报条件详见附件2)可申报参加本年度确定技术等级或晋升技术等级的培训考核。

高级工以下转工种(岗位)的工勤人员,经本人申请、部门(单位)同意,可申报同等级新岗位工种培训考核。退役安置人员比照同期同条件参加工作的工勤人员技术等级,通过申请等级复核(见附件8),经岗前培训考核认定相应技术等级。

(二)技师。2026年12月底仍在职在岗,并在“技师考评范围”(具体范围详见附件1)所列工种岗位工作的人员,符合申报条件者(具体申报条件详见附件2)可申报相应岗位工种的技师资格考评。

(三)高级技师。2027年5月底仍在职在岗,并在“高级技师考评范围”(具体范围详见附件1)所列工种岗位工作的人员,符合申报条件者(具体申报条件详见附件2)可申报相应工种高级技师资格考评。

高级技师申报指标严格控制在省人社厅和省水利厅核定范围内。按照处各工种现有技师数,核定本次高级技师申报指标如下:泵站运行3人、闸门运行3人、行政事务1人、汽车驾驶与管理1人、计算机信息处理1人。符合条件者对照《处技师、高级技师评聘管理办法(修订)》(苏水江人﹝2025﹞8号),通过自愿申请、资格预审、资格复审、民主测评、遴选考核等程序,结合工作实际,根据高级技师申报指标数、赋分分值高低等,经处党委研究确定推荐申报人选。

二、申报材料提交要求

(一)高级技师。申报高级技师考评的人员须对照2026年机关事业单位工勤技能岗位技术等级考评申报须知(附件9)提供相应申报材料(无需装订成册);同时对照处《工勤技能岗位技师、高级技师评聘考核量化赋分表》(附件10)中所列项目,准备相关书面证明材料(需自制封面目录并简装成册)。

(二)技师及等级工。申报技师及等级工考评的人员仅须对照2026年机关事业单位工勤技能岗位技术等级考评申报须知(附件9)提供相应申报材料(无需装订成册)。

三、申报材料报送要求

(一)各部门(单位)须对照相关文件要求,认真组织把关,做好考评申报材料的初审工作,凡不符合条件和材料不全的不得报送。

(二)对于申报高级技师考评的人员,各部门(单位)须对照《工勤技能岗位技师、高级技师评聘考核量化赋分表》,认真审核相关书面证明材料,对于材料中的复印件,须审查核对原件,审查无误后签名并加盖本部门(单位)公章,同时对申报人业绩成果和服从安排部分考核内容进行评定确认、初步赋分,并连同申报人情况一起在本部门(单位)公示5个工作日。

(三)技师及等级工申报材料报送截止时间为2026年4月2日,高级技师申报材料报送截止时间为2026年4月13日,届时请各部门(单位)确定专人统一报送至人事科黄文韬处(电话:61873),逾期材料不予受理。


附件1:关于做好2026年全省机关事业单位工勤技能岗位技术等级考评工作的通知(苏人社函〔2026〕24号).pdf

附件2: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江苏省机关事业单位工勤技能岗位技术等级考评实施意见》的通知(苏人社发〔2024〕44 号).pdf

附件3:《江苏省江都水利工程管理处技师、高级技师评聘管理办法(修订)》(苏水江人〔2025〕8号).pdf

附件4:江苏省机关事业单位工勤技能岗位技术等级考评审批表.doc

附件5:江苏省机关事业单位工勤技能岗位技师、高级技师量化考评细则.docx

附件6:江苏省机关事业单位工勤技能岗位技师、高级技师量化评价明细表.docx

附件7:江苏省机关事业单位工勤技能岗位技师、高级技师量化评价表.docx

附件8:(退役安置人员)单位复核申请.docx

附件9:2026年机关事业单位工勤技能岗位技术等级考评申报须知.docx

附件10:处工勤技能岗位技师、高级技师评聘考核量化赋分表.docx




2026年3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