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处2025年职工重大疾病医疗救助工作的通知 | ||||
|
||||
处属各部门(单位): 2025年度处职工重大疾病医疗救助工作将于7月1日开始,请参与处大病救助活动的职工于7月31日之前来工会填写《处职工重大疾病医疗救助金申请表》。 职工重大疾病医疗救助的时间范围为2024年7月1日至2025年6月30日;救助条件为大病住院自费部分超过3000元。申请时请携带住院发票、住院清单、出院报告等原件,处工会审核后保留复印件。 联系人:卞如冰(80802191) 特此通知 处工会 2025年6月30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