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都管理处24座房屋取得不动产权证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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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站讯 9月22日,处不动产登记工作取得实质性进展,24座房屋首批取得不动产权证。 根据2025年江苏省国有资产清查利用工作安排,管理处高度重视,坚决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进一步做好国有资产清查利用工作的部署要求,严格执行《省水利厅国有资产清查利用工作方案》,成立工作专班,处主要领导谋划调度,财务科、办公室等职能科室压茬推进、协同做好资产清查、问题梳理、落实整改等清查利用工作,重点推进解决管理处部分房屋未取得不动产权证问题。 在省水利厅等上级部门的大力支持下,管理处与地方资产清查利用工作专班、职能部门多次协调会商、共同努力,不动产登记工作从开始“摸着石头过河”到后来政策明朗、达成共识。管理处按照要求加快完成房屋规划认定、质量安全鉴定、消防评估整改等相关工作。截止9月22日,管理处办公楼、应急调度中心、展览馆、迎宾馆、实训基地、鉴定站、江都闸启闭机房等24座房屋首批取得不动产权证,面积近30000平方米,一批历史遗留问题得以圆满解决。 下一步,管理处将全面推进未取得不动产权证房屋的登记工作,对照资产清查问题清单整改销号,全面提高国有资产管理水平,为确保国有资产的安全和效益,推进水利高质量发展提供保障。 (文/财务科 办公室 编/董晶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