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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报送专业技术岗位聘任材料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4-12-12 08:53 来源: 浏览次数:

处各部门、处属各单位:

根据《江苏省水利厅事业单位专业技术高级岗位管理办法》《江苏省江都水利工程管理处中、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聘任管理办法(试行)》(苏水江人〔2023〕33号)等文件精神,经研究决定,拟开展处专业技术五级岗位聘任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聘任岗位

本次聘任的专业技术五级岗位5个。

二、申报对象

2016年12月31日之前聘任为专业技术六级岗位的人员,可申报晋升专业技术五级岗位。

三、申报材料提交要求

对照处《中、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聘任管理办法(试行)》提交支撑材料,相关文件在附件中下载。

1、申报人按要求提交1份聘任申请。

2、申报人专业成果、各类荣誉、工作实绩证明、证书。(复印件)

4、论文、著作。(复印件)

5、报送材料装订成册(简装)并自制封面目录。

6、申报材料评审结束后将不予退还,请各部门(单位)认真审核申报材料,凡有原件务必退还本人。

四、申报材料报送要求

(一)各部门(单位)按照处《中、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聘任管理办法(试行)》要求,认真组织把关,做好申报材料的初审工作,凡不符合条件和材料不全的不得报送。

(二)各部门(单位)在审查各种复印件时,应审查核对原件,各单位(部门)主要负责人须在复印件上签名并加盖本单位(部门)公章,杜绝弄虚作假。对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取消聘任资格,并对审核人员追究相关责任。

(三)相关业绩成果、论文等截止时间为2023年12月31日,其后取得的不作为评审有效材料。

(四)申报材料报送截止时间为2024年12月18日,各部门(单位)确定专人统一报送处人事科。


附件:1、专业技术职务聘任申请.docx

2、苏水江人(2023)33号 中、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聘任管理办法(试行).pdf


江苏省江都水利工程管理处

2024年12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