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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实行防汛抗旱总值班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4-04-26 15:52 来源: 浏览次数:

处属各部门、各工程单位:

为切实做好汛期防汛抗旱工作,经研究决定,从5月6日起设立处防汛抗旱总值班室,实行24小时值班制度。总值班室设在变电所,值班电话0514-80802171,传真0514-86552171。

值班人员应严格执行总值班制度,认真履行工作职责。各工程单位要加强汛期值班管理,服从工程调度运用,确保工程安全运行,遇有突发事件立即向总值班室报告。


江苏省江都水利工程管理处

2024年4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