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宪法宣传周系列报道一:庭审旁听“现场看” 座谈交流“提才干”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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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站讯 为深入践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习近平法治思想,提升行政执法人员法治素养和办案能力,在第十二个国家宪法日即将到来之际,11月26日下午,我处组织水行政执法人员走进扬州市经济开发区人民法院环境资源庭,现场旁听一起非法捕捞水产品案件庭审,以 “沉浸式”学法强化执法能力。 该案由江苏省高邮市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经查,被告人在高宝邵伯湖封湖禁渔期内,违规使用三重刺网非法捕捞花鲢、白鲢等鱼类并售卖获利,造成高邮湖天然渔业资源和生态环境损害,依法应当承担相应的刑事和附带民事责任。在庄严的法庭氛围中,控辩双方围绕案件事实、证据认定等展开充分质证。法官当庭释法,详细阐明非法捕捞的法律后果及生态危害,被告人当庭认罪悔过。整个庭审过程规范有序,为旁听人员呈现了一堂生动的法治公开课。 庭审结束后,我处执法人员与检察机关、审判机关代表就周边水域存在的非法捕捞、违规垂钓等突出问题展开交流。我处执法人员结合工程管理实际,对当前水事违法行为呈现的新特点、新趋势以及执法实践中的证据固定难、执法力度不够、多部门执法标准不统一等问题进行了深入剖析;高邮市人民检察院从法律监督角度,围绕证据标准、定性量刑、公益诉讼线索移送等方面提出专业指导意见;环资庭结合审判实践,分析了水事案件的审理要点、定罪量刑尺度,并就行政执法证据在刑事诉讼中的转化运用提出具体建议。 各方一致认为,面对日益复杂的水事环境,亟需打破部门壁垒,建立联合执法、线索移送、案件会商等信息共享与协同工作机制,统一执法司法尺度,优化行刑衔接机制,建立“行政执法+刑事侦查+检察监督+司法审判”的全链条打击格局,切实推动水生态保护政策落地见效。 (文/陆蓉 编/董晶晶) |